全市档案学会会员、档案工作者:
省档案学会决定举办“两美浙江”档案摄影大赛,面向全省征稿。根据“各市档案学会负责本市范围内参赛作品的征集、组织与推荐工作,各市档案学会在4月底之前,各推荐20幅(组)作品,刻录成光盘报送省档案学会,参加全省的比赛。”请我市参加比赛的档案学会会员、档案工作者在4月23日之前,把参赛作品报送到市档案学会邮箱,再由市档案学会统一报送省档案学会。其他具体事项请参阅《浙江省档案学会关于举办全省“两美浙江”档案摄影大赛的通知》。
市档案学会邮箱:tzdawh@163.com
联系电话:88511265
联系人:楼老师
各市档案学会,省直各单位,各团体会员:
为深化“美丽浙江”和“记忆浙江”品牌建设,展示浙江文化的独特魅力,根据浙江省档案学会2016年工作计划,决定举办“两美浙江”档案摄影大赛,自即日起面向全省征稿。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内容
参赛作品应讴歌我省“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特色小镇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就;反映全省人民在建设美丽浙江生动实践中的新景象;勾画浙江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新蓝图;展示档案部门“记忆浙江”的新成果,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
二、参赛对象
全省档案工作者。
三、参赛规则
1.参赛作品创作题材要从各个角度反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作品必须积极、健康、真实。
2.参赛作品为数码照片,使用数码相机(400万像数及以上)拍摄的照片均可参赛。
3.参赛作品允许用软件在尺寸、颜色、明暗、对比方面进行修改,但不得改变原影像。
4.参赛者的作品最多数量不得超过2幅(组),单组作品最多不得超过6幅,单组作品多于6幅的,将随机抽取其中的6幅用于参赛。
5.请所有参赛者务必自行保留原始文件,以备获奖后进一步核实身份。
6.所有参赛作品的版权归作者所有,作者对其参赛作品的版权、著作权、肖像权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主办方对所有获奖作品具有永久使用权,并在省档案学会主办的《浙江档案》及“浙江档案网”等相关媒体上发表,使用时不再征求作者意见。
7.主办方对本次大赛所有内容拥有最终解释权,所有参赛者均被视为同意本大赛规则及其他参赛要求。
四、作品评奖
由省档案学会组织省级以上著名摄影家以及摄影界资深人士组成评奖机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五、奖项设置
摄影作品设:特等奖1名,奖金3000元;一等奖2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4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500元;创意奖10名,奖金5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200元。省档案学会将对获奖作品作者进行会议表彰和奖励。获奖作品将在《浙江档案》杂志和“浙江档案网”上刊登,并举办获奖作品展览。
六、作品的组织与提交
1.全省市县各单位以市为单位组织开展档案摄影大赛,各市档案学会负责本市范围内参赛作品的征集、组织与推荐工作,各市档案学会在4月底之前,各推荐20幅(组)作品,刻录成光盘报送省档案学会,参加全省的比赛。省直各单位及各团体会员参赛的作品,在4月15日之前刻录成光盘直接报送省档案学会,也可将作品打包压缩并填好“全省档案摄影参赛作品登记卡”以附件形式通过网上发送电子文件报送,邮件主题为“全省档案摄影参赛作品”。
2.每幅参赛作品要填好“全省档案摄影参赛作品登记卡”,以便评奖之用,每幅作品可附 100字以内的作品简介。
3.浙江省档案学会地址:杭州市曙光路45号,邮编:310007;邮箱:zjdaxh2@163.com;联系电话及传真:0571—87057548;联系人:潘春松。
附:全省档案摄影参赛作品登记卡
浙江省档案学会
2016年2月22日
附件
全省档案摄影参赛作品登记卡
编号:
姓 名 |
| 性别 |
| 职 务 或职称 |
| |||||||||
工 作 单 位 |
| |||||||||||||
作 品 主 题 |
| |||||||||||||
作 品 名 称 |
| |||||||||||||
作 品 说 明 |
| |||||||||||||
作品摄 影时间 |
| 作品摄 影地点 |
| 拍摄 机型 |
| |||||||||
联 系 地 址 |
| 邮政 编码 |
| |||||||||||
电 话 |
| 手 机 |
| |||||||||||
备 注 |
| |||||||||||||
|
浙江省档案学会2016年2月制
台州市档案学会
2016年3月11日